关于公布北岸开发区第二批“一趟不用跑”和“最多跑一趟”办事清单的通知
各镇,区直有关单位:
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》(闽政办〔2017〕14号)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推行“一趟不用跑”和“最多跑一趟”办事清单的通知》(闽政办〔2017〕44号)和市审改办《关于梳理第二批“最多跑一趟”和“最多跑一趟”办事清单的通知》(莆审改办〔2017〕8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经组织对我区各镇及区直部门涉及的“一趟不用跑”和“最多跑一趟”办事清单进行梳理,开发区第二批“一趟不用跑”和“最多跑一趟”办事清单共310项,其中区直部门217项、各镇人民政府各31项,现予以公布。
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
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服务中心
2017年7月20日 |